化工裝置危險因素歸納
石油化工裝置類型甚多,由于技術路線、原料、產品、工藝條件的差異,存在的危險因素不盡相同,大致歸納如下。
1.1、中毒危險
石油化工生產過程中,以原料、成品、半成品、中間體、反應副產物和雜質等形式存在的職業(yè)性接觸毒物,工人在操作時,可經過口、鼻、皮膚進入人體生理功能和正常結構的病理改變,輕則擾亂人體的正常反應,降低人在生產中作出正確判斷、采取恰當措施的能力,重則致人死亡。
1.2、火災爆炸危險
可燃氣體、油氣、粉塵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,當其濃度達到爆炸極限時,一旦被引燃,就會發(fā)生火災爆炸,火災的輻射熱和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可能對人、設備和建筑物造成殺傷和破壞。尤其大量可燃氣體或油氣泄漏形成的蒸汽云爆炸,往往是毀滅性的。如2001年撫順石化公司的乙烯空分裝置的爆炸、2000年北京燕山石化的高壓聚乙烯裝置的爆炸、1967年大慶石化公司的高壓加氫裝置的氫氣的爆炸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,損失是十分慘重的。
1.3、反應性危險
化學反應過程分吸熱和放熱兩類。通常,放熱反應較吸熱反應更具危險性,特別是使用強氧化劑的氧化反應;有機分子上引入鹵原子的鹵化反應。
1.4、負壓操作
負壓操作易使空氣和濕氣進入系統(tǒng),或是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,或是空氣中的氧和水蒸汽引發(fā)對氧、水敏感物料的危險反應,如煉油的常減壓裝置中的減壓塔系統(tǒng)。
1.5、高溫操作
可燃液體操作溫度超過其閃點或沸點,一旦泄漏會形成爆炸性油氣蒸汽云;可燃液體操作溫度等于或超過其自燃點,一旦泄漏即能自燃著火或成為引燃源;高溫表面也是一個引燃源,可燃液體濺落其上可能引起火災。如茂名焦化裝置2001年由于用錯管線材料,高溫渣油沖出形成大火災,發(fā)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。
1.6、低溫操作
沒有按低溫條件設計,由于低溫介質的竄入,而引起設備和管道的低溫脆性破壞。如空分的低溫設備的損壞,大化肥渣油氣化流程的低溫甲醇洗-195℃的低溫脆性斷裂。
1.7、腐蝕
腐蝕是導致設備和管道破壞引發(fā)火災的常見因素。材料的抗腐蝕性能的重要性,在材料優(yōu)化性能方面,僅次于材料的機械性能,其耐蝕性多出于經驗和試驗,無標準可循(中石化加工高硫油的裝置選材有現行標準)。加之腐蝕類型的多樣性和千變萬化的環(huán)境條件影響又給腐蝕危險增加了不可預見性。如:天津石化的油鑵著火,高溫硫腐蝕、低溫硫的腐蝕等。
1.8、泄漏
泄漏是設備管道內危險介質釋放至大氣的重要途徑。設備管道靜密封和動密封失效,尤其溫度壓力周期變化、滲透性腐蝕性介質條件更易引起密封破壞。設備管道上的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如波紋管膨脹節(jié)、玻璃液位計、動設備的動密封的失效等,一旦損壞會引發(fā)嚴重的事故。
鎮(zhèn)海煉化公司的加氫裝置的機械密封泄漏引發(fā)的重大火災。1996年加氫裂化裝置的高溫高壓螺紋鎖緊環(huán)的管線泄漏的事故等。
1.9、明火源
一個0.5mm長的電弧或火花就能將氫氣引燃。裝置明火加熱設備(加熱爐),高溫表面以及可能出現的電弧、靜電火花、撞擊磨擦火花、煙囪飛火能量都足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。如鎮(zhèn)海煉化公司2001年的新電站開工過程中汽輪機廠房大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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